国家安全|【宪法法律宣传月】土木工程学院赴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2024-04-19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大学生对宪法的认知与尊重,身临其境感受宪法和法律,4月16日,土木工程学院联合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模拟法庭。

“庭审”现场,“审判长”严肃公正,有条不紊把握庭审秩序;“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深刻反省悔过。从宣读法庭纪律,到法庭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整个过程井然有序、严谨规范,完整再现真实的庭审现场,真实的场景、庄严的审判席,“零距离”感受庭审活动,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让同学们 “浸入式”学法,感受 “法庭”的威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

模拟法庭以庭审现场为蓝本,“审判”校园欺凌事件,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将法律知识与真实生活结合在一起,让饰演角色的青年沉浸式感受法庭审理案件的流程,旁听的青年则被庄严氛围深深感染,对我国公诉制度、审判制度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庭审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警等人员均由铁道22-A1班学生担任。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乐围绕模拟法庭的内容进行讲解,就学生们在模拟庭审上的精彩表演做了详细点评,指出了本次活动中优秀的细节,并结合真实案例向到场的学生们普及了“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她大力表扬了同学们的演技,娓娓道来的点评,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加深了其对法律的崇拜与敬畏。她鼓励同学们要勇于向校园霸凌说“不”,在发生问题时要积极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支持;她提醒同学们要理性对待感情问题,不要盲目跟风或冲动行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娜、审判员桑媛对同学们的优异表现进行了高度评价,并以该起案件为切入点,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向同学们宣讲法律知识,并强调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行为。

精彩的“庭审”背后,是法院、学校与社会各界一同为学生健康成长护航的不懈努力。法庭可以模拟,人生不能重来。此次沉浸式普法教育活动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引导学生们以案为鉴,严守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代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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