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4
1.2机构组成
中心设立土木工程实验室、铁道工程实验室、工程测量实验室、测绘基础实验室、测绘数据处理5个校级实验室、1个校级科研平台、24个院级实验室。
中心实行校、院和中心的三级管理模式。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实验室建设管理和教学科研的统筹规划;实验课教师负责其所承担的实验课程,做好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发等工作;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与建设。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邮编:830023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17001427号-1